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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统计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机械工业统计管理办法三、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统计标准
一、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三、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第三部分 滚动轴承标准
一、滚动轴承分类二、滚动轴承词汇三、滚动轴承产品标志
第四部分 统计指标解释
一、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二、工业生产三、工业产品订货、销售与库存四、劳动工资与安全、卫生五、工业设备与生产能力六、工业原材料与能源七、工 业 科 技八、产品质量与技术经济指标九、财务状况与产品价格十、固定资产投资十一、利用外资、合资合作与引进技术十二、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十三、企业景气调查十四、企业集团统计十五、有关宏观经济指标
第五部分 附录
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二、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企业单位三、机械工业局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工业企业名录附录四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附录五 工业统计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和换算


三、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精减机构,转变职能,面向全行业,实行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对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提出了迫切的需要和明确的任务,也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统计体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鉴  于行业协会的性质、宗旨及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天然的紧密联系,建立以行业协会组织为依托,面向行业内企业,搜集统计信息的行业统计工作体制,即是当前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确立行业协会的统计工作体制,可以有效地打破地区和部门的分割,较好地解决由部门统计向全行业统计过渡的途径问题,是取得行业各类重要统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部支持机械工业各行业协会开展全行业统计信息的调查、搜集和汇总等工作,使其承担起搜集同行业企业统计资料的重任,逐步实现面向机械工业全行业统计的目标。 
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的统计工作是部统计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一是官助民办。即行业协会是在部的指导下,依据国家及部颁统一的统计制度,按照平等互惠、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是根据协会的章程及其权利与义务向协会报送或交流统计资料。二是面向全行业。行业协会的统计工作要打破地区分割和部门所有的界限,面向全行业搜集统计资料,以满足政府部门行业管理及企业经营决策对行业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要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各行业协会在补充制定统计制度、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等方面要紧密结合行业的实际,满足本行业的特殊需要。
为使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信息工作有一个科学规范的工作秩序,合理的分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部有关行业统计工作规定和要求,组织本行业协会的统计信息工作。
(二)面向全行业,搜集、加工、整理、发布同行业企业的基本统计信息,包括生产经营、市场、价格、进出口、科技、投资、资金等各方面的统计信息;利用各种统计分析方法,大力开展统计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为政府实施规划、协调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建立行业的统计数据库。各行业协会要把建立本行业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来,对数据库建设作出统一规划,在人员及财力上做好安排,减少重复与分散。
(四)组织行业内部企业间的统计信息交流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与国外同行业的统计信息交流咨询服务活动。
(五)推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是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开发统计信息资源的重要手段。行业协会在建立行业统计信息网的同时,要大力宣传和推动统计信息的计算机处理及采用现代化传输手段,逐步把网内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搞上去。 

二、行业协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与管理

制定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重要的设计阶段,包括确定统计报表的内容、种类、范围;统计报表的调查频率;统计报表的报送方式、时间;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等。为保证统计制度方法的统一,避免统计报表的重复,减轻企业的负担,行业协会统计报表的制定工作由部统一管理与协调。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工业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机械工业行业管理的要求,本着精简、科学、实用的原则,由部统一制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的统计报表制度,印发各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生产、销售、库存和主要经济指标等。企业填报的具体表式,原则上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或部补充制定的表式,以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并保证全国和机械工业基本统计信息的一致性。 
(二)为满足行业的特殊需要,行业协会可在与部制定的基本统计表式不重复、不矛盾的情况下,补充制定本行业专业性的统计报表,并经部审查同意后印发行业内实施。
(三)行业协会在补充制定报表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各小行业的特殊需要,并做好协会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调整工作由部统一组织审定。
(五)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国家统计局和部编印的“统计指标解释”及有关计算方法的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和汇总资料。 

三、行业协会统计信息的搜集、汇总与服务

(一)设置精干的统计信息工作机构
各行业协会要设置精干的统计信息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及计算机等设备,做好本行业统计信息的搜集、汇总工作。
(二)组建行业协会统计信息网
行业协会要以协会本身的组织分(支)会为依托,在进一步理顺协会组织关系的基础上,组建协会的统计信息网络。这是做好行业协会统计信息搜集、汇总工作的组织保证。行业协会可根据本行业统计信息网的规模,确定统计信息的汇总层次。成员单位数量较多的,应充分发挥行业分(支)会在网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一些力量薄弱组建统计信息网络有困难的行业协会,可在协商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历史上形成的同行业企业统计信息交流网来搜集行业内部的统计资料。同行业企业统计信息交流网也应主动与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联系,逐步过渡成为行业协会的统计信息网。此外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部的统计机构已取得的系统内企业统计信息、资料。
(三)重视统计信息质量。统计信息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行业协会在搜集、汇总统计信息时都应把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摆在首位,做到准确、及时、全面、方便。
(四)做好统计信息的咨询服务 
行业协会统计信息网应建立正常的统计信息提供和反馈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统计信息的共享。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地向部有关司局和行业内企业提供、反馈、发布各类统计信息,并开展咨询服务业务,成为本行业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在向社会和企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可根据不同情况实行无偿或有偿服务。

四、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的调查方法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尽快从根本上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全面报表的状况,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的调查方法也必须按照“建立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同时辅之以全面统计报表、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体系”的目标要求,并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及需要,研究确定统计工作的调查方法并分步实施。

五、部以前发出的有关文件中同本办法的原则、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部生产与信息统计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