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统计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机械工业统计管理办法三、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统计标准
一、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三、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第三部分 滚动轴承标准
一、滚动轴承分类二、滚动轴承词汇三、滚动轴承产品标志
第四部分 统计指标解释
一、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二、工业生产三、工业产品订货、销售与库存四、劳动工资与安全、卫生五、工业设备与生产能力六、工业原材料与能源七、工 业 科 技八、产品质量与技术经济指标九、财务状况与产品价格十、固定资产投资十一、利用外资、合资合作与引进技术十二、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十三、企业景气调查十四、企业集团统计十五、有关宏观经济指标
第五部分 附录
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二、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企业单位三、机械工业局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工业企业名录附录四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附录五 工业统计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和换算


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1.本划分规定基于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同时参照了国外的具体作法。
2.本划分规定由国家统计局提出,并会商国家计委。
3.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产业 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 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 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 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 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 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