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统计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机械工业统计管理办法三、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统计标准
一、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三、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第三部分 滚动轴承标准
一、滚动轴承分类二、滚动轴承词汇三、滚动轴承产品标志
第四部分 统计指标解释
一、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二、工业生产三、工业产品订货、销售与库存四、劳动工资与安全、卫生五、工业设备与生产能力六、工业原材料与能源七、工 业 科 技八、产品质量与技术经济指标九、财务状况与产品价格十、固定资产投资十一、利用外资、合资合作与引进技术十二、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十三、企业景气调查十四、企业集团统计十五、有关宏观经济指标
第五部分 附录
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二、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企业单位三、机械工业局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工业企业名录附录四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附录五 工业统计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和换算


十五、有关宏观经济指标

1.增加值 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之和。(工业增加值见本书工业生产部分)
2.国内生产总值 (GDP) 是指一个国家 (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国民生产总值(GNP) 是指一个国家 (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 (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 (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生产总值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则是个生产概念。
4.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指一个国家 (或地区)来自国外(地区外)的生产税及进口税 (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支付给国家 (地区外)生产税及进口税 (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的差额。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等于国民生产总值。
5.财产收入 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将其借或租给其他单位而获得的收入,分为利息、红利、土地租金及其他财产收入。
6.可支配收入 指各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基础上通过经常转移后所获得的收入。这部分收入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
7.最终消费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1)居民消费 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关于货物的最终消费支出是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记录,关于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是在服务提供的时候记录。居民消费按市场价格计算,即按居民支付的购买者价格计算。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取得货物所支付的价格,包括购买者支付的运输和商业费用。居民消费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的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本住户消费了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服务仅指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2)政府消费 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住户收取的价值。
8.总储蓄 指可支配收入扣除最终消费后的余额。
9.国民资产 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点所拥有的各种经济资产、资源资产、国内国外金融资产的资产与负债存量总规模及其结构。其中金融资产包括了金融负债,它是金融资产与负债的简称。所以,国民资产体现了一国经济资产总量、负债总量和资产净值总量的规模和结构,是一国经济实力与产业结构的反映。
10.非金融资产 指机构单位单独或共同对其执行所有权或处置权,并通过在核算期内持有或使用它们可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除金融资产以外的经济资产。非金融资产按是否具有物质形态划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产生的方式或过程可划分为生产资产和非生产资产。在非金融资产中,“生产资产”由固定资产、存货和珍贵物品组成。“非生产资产”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源资产,即有形非生产资产,由土地资产、水资源资产、地下资产和非培育生物资产组成;另一类是无形非生产资产,如专利权、租约和其他可转让合同、购买的商誉等。由于我国目前在资产负债核算中所面临的资料来源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我们仅将非金融资产简单地划分为固定资产、存货和其他非金融资产三类。
(1)固定资产 指在一定时点上能够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以及居民生活正常进行的,其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符合相应部门财务制度规定,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实物资产。在我国,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仅仅体现在有形固定资产上,而将SNA口径的无形固定资产全部划入“无形资产”项下。
(2)存货 指处于生产过程、已经完全退出生产过程或暂时退出生产过程,但还没有进入消费领域或还没有重新进入生产领域的物质资料准备。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进行进一步加工,或在出售、交付其他单位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前仍然被生产它们的单位持有的在制品、产成品的存量;二是从其他单位获得的准备用于中间消耗或不经过进一步加工就可转卖的原材料及商品存量。
(3)其他非金融资产 指固定资产、存货以外的生产性、非生产性有形非金属资产和无形资产。如具有储藏价值的珍贵物品,土地、地下资源、非培育生物资源、水资源等有形资源资产,矿藏勘探、计算软件、文学艺术原作、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誉等。
11.金融资产与负债 金融资产指机构单位单独或共同对其执行所有权或处置权,并通过在核算期内持有或使用它们可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非金融资产以外的各种债权债务。大部分金融资产是金融债权。金融债权与债务产生于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时所缔结的契约关系。从广义上讲,金融资产具有金融债权、货币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公司股票和某些称为派生手段的票据等形式的资产。金融资产与负债包括国内金融资产与负债和国外金融资产与负债。
(1)国内金融资产与负债
通货 指以现金形式存在于流通领域中的本国货币。通货对其持有者是资产,如手持现金、库存现金、经费现金等;对发行货币的中央银行是负债。
存款 指机构单位根据可收回原则,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是存款方存入金融机构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存款期限按其时间是否超过一年分为短期和长期。存款是存款方的资产,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的负债。
贷款 指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根据必须归还的原则,按一定利率为机构单位提供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其贷出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是否超过一年分为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贷款是金融机构的资产,是受款机构的负债。
股票及其他股权 指股票购买者及直接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投资并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证明;是股东以间接投资方式从股份有限公司承购而拥有的权益性证券。股票作为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满足后,承认股东对法人企业的残余价值拥有权益的票据,它并不提供收取预先确定的收入或法人企业解散时得到固定金额的权利。对法人企业解散时的剩余价值享有分配权的优先股包括在股票内。
其他股权指 机构单位用除股票、证券以外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和设备、存货、资源资产等实物资产,商标、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特许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及货币资金直接向其他单位或部门的投资。通常以股权证、出资证明书、参与证或类似的单据为凭证。其他股权不包括股票和证券等方式进行的投资。
证券 指由机构单位以承购或因销售产品及商品而拥有的可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代表一定债权 (给其持有者在规定的日期收取固定金额的无条件权利)的书面证明。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支付固定收入但并不提供法人企业残余价值分享权的优先股等。证券按期偿还时间是否超过一年分为短期和长期。证券是承购者或持有者的资产,是发行机构或承兑机构的负债。
保险准备金 指作为非人寿险 (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准备金、人寿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准备金的金融资产。根据性质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为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结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 (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人身险责任准备金 (为年终会计结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等。根据险种分为人寿险准备金 (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和寿险给付准备金)和非人寿准备金 (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保险准备金是投保人或机构的资产,是保险机构的负债。
其他金融资产 指没有归入上述金融资产项目中的所有债权债务。主要包括商业信用和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或应付款项,如直接提供给用户、企事业单位、国外的货物和劳务的贸易信贷、对在制品或未来产成品的预付款和上述帐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或应付款项 (如各种赔款、罚金、备用金、租金及垫付款项等)应收应付款项是应收、预付者的资产,是应付、预收者的负债。
(2)国外金融资产与负债
长期资本 指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对国外的根据合同规定,偿还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资本往来余额。包括直接投资、股票、债券、借贷款等。长期资本是其提供者的资产,是受款者的负债。
短期资本 指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对国外的根据合同规定,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本往来余额。包括外币、借贷款和其他短期资本往来。短期资本是其提供者的资产,是受款者的负债。
12.储备资产 指国家用于国际支付或用于弥补、调节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储备资金。包括货币黄金、外汇储备、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和对基金信贷的使用。
13.资产负债差额(资产净值) 指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差额,是其经济实力的综合表现。其经济含义是机构单位、机构部门或经济总体所拥有的权益,包括非金融资产以及对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外部和国外的金融资产净额。
14.国民财富 通常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点所拥有的人力资本、自然资源、经济资产和对外资金融债权的总和。
15.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是以社会再生产过程为对象的全面、系统的核算。它通过具有内在联系的科学的核算方法,系统地反映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宏观经济信息系统的核心,是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基础。
我国原来采用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英文简称MPS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这种旧的核算体系越来越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系和宏观管理的需要。因此,国务院要求1992年在国家和省一级建立起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1995年实现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过渡。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采用国民帐户体系 (英文简称SNA体系),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核算制度。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国民经济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对国民经济循环,也就是对生产、分配、交换、使用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进行完整的描述。它从整体结构上将国民经济循环所表现的产品实物运动和货币资金运动,以及经济存量和经济流量所形成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联系起来。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和经济循环帐户构成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两个组成部分。
16.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 我国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和资金两种不同的运动形式中把握供需关系,将理论上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概念,赋予了实际可测量的、有明确核算意义的定义。其概念如下:
社会总供给是指一定时期内可以提供给社会的商品和劳务总量。它包括两部分,(1)国内生产部分即国内生产总值;(2)进口的商品和劳务总值。
社会总需求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渠道形成的对产品和劳务的购买力,包括国内支付力和国外支付力 (商品和劳务出口)。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方面各种比例关系变化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通过对社会总供需的总量测算和分析,可以从总体上描述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及其主要联系,描述社会再生产条件下实现经济循环的过程和结果,为研究经济发展趋势,制定和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提供基本依据。
17.货币供应量0、M1、M2、M3
货币供应量(也称货币存量),是指全社会的货币存量,是全社会在某一时点承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总额,它主要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所拥有的现金和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各种金融资产。
参照国际通行原则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将我国货币供应量指标划为四个层次:
M0,指现金或流通中的货币。即中国人民银行历年货币发行总额。
M1,指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农村集体存款。亦称为“狭义货币供应量”。
M2,指M1+单位定期存款+自筹基建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财政存款除外)。亦称为“广义货币供应量”。
就以上几个基本概念而言,M1的流动性极强,是国家中央银行重点调控对象。
此外,还有M3,指M2+债券、财政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货币银行同业存款。而M3是考虑到金融创新的现状而设立的,在我国目前暂不测算。
货币供应量的增长必须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分析某一阶段各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是否合理,必须与当时的经济增长幅度相联系,与货币流通速度相联系。通常来讲,衡量货币供应是否均衡的主要标志是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物价总指数变动较大,则说明货币供求不均衡,反之则说明供求正常。
18.价格指数
价格指数是人们通常对价格总水平升降变动程度的习惯称谓。价格指数有多种,目前编制的价格指数主要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