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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统计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机械工业统计管理办法三、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统计标准
一、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三、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五、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第三部分 滚动轴承标准
一、滚动轴承分类二、滚动轴承词汇三、滚动轴承产品标志
第四部分 统计指标解释
一、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二、工业生产三、工业产品订货、销售与库存四、劳动工资与安全、卫生五、工业设备与生产能力六、工业原材料与能源七、工 业 科 技八、产品质量与技术经济指标九、财务状况与产品价格十、固定资产投资十一、利用外资、合资合作与引进技术十二、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十三、企业景气调查十四、企业集团统计十五、有关宏观经济指标
第五部分 附录
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二、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企业单位三、机械工业局重点企业中轴承工业工业企业名录附录四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附录五 工业统计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和换算


第 五 部 分 附录
附录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


为了确保工业综合统计数据能准确地反映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以及工业经济运行的总趋势,在对工业企业基层报表数据和综合报表数据进行严格逻辑关系审核的基础上,采用一些专门的方法,对主要工业经济指标进行质量评估。 
一、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原则
(一)分级评估的原则,即数据质量评估实行分级负责制。企业负责对本企业数据的质量评估;县级统计部门负责对其所属企业数据、辖属乡镇统计部门综合数据和本县综合数据的质量评估;市级统计部门负责对其直属企业数据、辖属县级统计部门综合数据以及本市综合数据的质量评估;省级统计部门负责对所辖市级统计部门综合统计数据和本省综合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国家统计局工交司负责对各省 (区、市)统计局工交处的综合数据和全国工业综合数据的质量评估。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 现行工业统计包括投入、产出、经济效果的大量丰富内容,即有实物量指标,又有价值量指标,且许多指标间存在较强的逻辑关系,因此对所有指标都进行质量评估既难于操作也没有必要,必须突出重点。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经营成果的重要总量指标,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不但反映主要产品对社会的总供应量,同时是计算工业生产指数,反映工业发展速度的基础资料,因此,为便于操作又能从宏观上把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选定工业增加值、工业增长速度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作为工业数据质量评估的内容。
(三)事后评估的原则 数据质量控制包括事前数据审核和事后数据质量评估两部分。事前数据审核是通过人工和计算机对数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事后数据质量评估是对已经汇总出的综合数据进行认定。不能认为有了数据审核就可以不搞数据质量评估,也不能认为有数据质量评估就可以代替数据审核,两者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有效控制数据质量。
二、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一般方法
1.经济趋势评估法 即利用宏观经济指标在反映宏观经济趋势时,所具有的内在的经济联系性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如投资、消费、信贷、外贸、货币投放等的增长,一般要拉动生产、销售、利润等的增长。
2.动态趋势评估法 即利用若干年的相关资料,根据动态变动趋势及规律,进行数据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如观察若干年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趋势及规律,可以大体分析本年度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长的合理性。
3.比例趋势评估法 即在对各经济指标进行逻辑关系审查的前提下,通过观察总指标与分指标的比例关系,并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变动趋势,分析数据关系的合理性。如在经济循环比较正常的情况下,产成品存货占存货的比重应基本稳定;但在市场销售不畅的情况下,产成品存货比重上升也应该认为是合理的经济趋势。 
4.相关指标评估法 即利用与评估指标口径范围、属性大体相同的其他指标进行数据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如财务状况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应与销售产值的增长趋势一致等。
5.相关影响评估法 即利用各经济指标间所应有的逻辑相关影响关系,进行数据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如一般来讲,在利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各年负债越多,利息支出越大。因此,负债与财务费用之间就存在正相关关系。
6.抽样调查评估法 即首先确定出调查总体和样本总体,随机抽取若干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汇总出样本数据,再通过样本数据推算出总体数据,来对比分析被评估数据的可信度。
三、主要工业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一)工业增加值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数据质量评估可采用上述一般方法,但考虑到评估的时效性与操作的可能性,目前主要用于以下方法对工业增加值进行数据质量评估。
1.工业增加值率区间控制 通过计算若干年的工业增加值率,再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的经营效果,确定出工业增加值率的控制范围,对超过控制范围的企业和地区的工业增加值数据重新进行查询、审核,以确定该数据是否准确。通过测算,全国的工业增加值率平均控制在27%左右,各地区工业增加值率的控制区间经测算分析后自定。
2.用“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与“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进行控制 全国的控制区间为:收入法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90%,各地区的控制区间经测算后自定。对于小于此参数值的,一方面要对“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构成要素 (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对“生产法”中的中间投入数据进行核实。
3.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出的控制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在GDP核算中,所占比重愈来愈大,而且这一部分数据往往也是问题最多的。各地区要尽快实施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数据。收集综合表的地区也要选择一定的点,对其数据质量进行评估验证。规模以下企业的总产出在整个工业中的比重不能上升过快,增长速度应与规模以上工业相接近,增加值率要低于规模以上企业。
(二)工业增长速度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利用周期性发展规律审核评估 工业生产的发展在一年中或是某一段时间序列中,往往都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规律和周期性波动规律。要把当期工业生产增长放入周期性规律中,以分析评估其合理性。
2.控制工业增长与几个重要相关指标的关系 工业生产增长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工业内部不同行业的发展也保持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要从分析这些关系变化上审核评估工业增长速度。
(1)工业增长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关系分析 投资的增长一方面直接拉动重工业的增长,另一方面投资的一部分转化为消费基金也增加消费品市场的需求,促进轻工业的增长。要重点分析重工业增长与投资增长的关系。但应注意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到对工业生产产生明显的拉动作用,在时间上有滞后期。而轻工业的增长一般来说应与市场消费品零售的增长同步。
(2)工业生产增长与能源、电力消耗及交通运输增长的关系。工业生产离不开能源电力消耗、交通运输。从目前全国来看,工业生产增长与电力增长的弹性系数为 0.4左右;与交通运输为0.5左右。各地区要测算本地区的参考控制值,对明显过低或过高的,要认真核实。
(3)工业生产增长与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库存变动的配套关系。工业销售收入的增长加上库存增减变化调整后,应与工业的产出同步。若是工业的产出明显大于销售和库存的增长,则表明生产增长速度不实,存在“水份”。
(4)工业生产增长与实物量及生产指数的增长关系。按不变价格价值量计算的工业生产增长应与按实物量计算的工业生产增长基本衔接。实物量计算的工业生产指数与价值量速度差异过大,说明工业生产速度计算中存在一定的“水份”。 
(5)工业生产增长同效益增长的关系。在我国目前仍是速度型效益机制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生产速度提高效益相应增长。那种生产高速增长,利润、税金增加低缓或负增长的情况,往往也说明生产增长的数字不实。
3.超级汇总数据与综合汇总数据的关系 1999年工业财务月报实行超级汇总,分企业汇总的财务月报工业生产增长率应和生产月报用综合数据汇总的工业增长率基本一致,两者相差不得超过1.5个百分点。对于超出此范围的,要逐级审核综合数据与分企业数据的不一致性。对月度增长速度超过15%以上的地区,要重点查询。增长速度超过20%的,在上报月报的同时必需上报详细说明资料,否则上级统计部门将不予承认。
4.对超级汇总数据实行事后质量抽查制度 各级综合汇总单位都要定期对已上报的企业数据,选择一定的样本进行事后抽查,进行对比分析,计算企业的填报误差,以及数据加工、传输、上报过程中的工作误差,以便对总体数据的质量及误差范围进行分析评估。
5.工业生产指数分析验证法 首先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工业增加值进行价格紧缩,然后计算出工业增加值的发展速度,与工业生产指数进行对比分析,一般来说,工业增加值的发展速度与工业生产指数应大体协调一致,如差距较大,应找出原因。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产品产量与生产能力对比分析法 当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正常发挥时,其产量与能力数据应大体一致。如产量小于能力较多,则需经查询判断是能力利用不足,还是产量数据有误;如产量大于能力较多,则需查询判断产量数据是否有误,特别对一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其产量不应超出能力较多。
2.生产量与资源量对比分析法 对于一些受资源限制的产品,其生产量不可能超过其可采储量或探明储量。如原煤、原油、天然气、主要矿产品等。
3.部分与总体对比分析法 即对于某种产品,其某一地区的产量不应大于全部地区的产量,次产区一般不可能大于主产区产量;生产能力地区分布较广的产品,其某一地区产量比重过大时,应考虑产量数据的真实性。
4.对干重要的消费品的生产量,可根据全国总人口计算人均产量来判断其合理性 如人均服装量、人均皮鞋量、人均彩电拥有量等。
四、主要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主要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要制度化、经常化。对1999年工业定期报表和1998年年报的工业增加值和主要产品产量数据的评估,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布置并实施对全国数据和各省 (区、市)上报数据的评估;省(区、市)及省以下地方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对本级及下级数据的评估。对主要工业数据质量评估应按季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工交处上报数据的同时附报本省 (区、市)综合数据的质量评估报告。